深圳市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 “十四五”規劃
前 言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我市充分發揮“雙區”驅動、“雙區”疊加和“雙改”示范效應,全面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的關鍵時期,也是機構改革之后,繪制應急管理事業宏偉藍圖的第一個五年,必須深刻認識城市安全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機遇、新挑戰,充分借鑒國內外一流城市應急管理先進經驗,構建無縫銜接的應急管理責任體系,完善應急管理法治保障體系,健全風險防范化解長效機制,提升災害事故預防應對能力,加快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大力提升應急管理的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精細化水平。 本規劃依據《“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廣東省應急管理“十四五”規劃》《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提出了全市未來五年應急管理工作的目標、發展策略、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及保障措施,對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是“十四五”時期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依法履行應急管理職責的重要依據,是今后五年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的行動綱領。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應嚴格落實主要任務、重點工程,確保各項規劃目標的實現。 一、發展回顧與面臨形勢 (一)“十三五”發展回顧 “十三五”時期是深圳城市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關鍵節點,黨中央、國務院先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和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為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再出發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強大動力。深圳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始終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采取一系列有效舉措加強和改進工作,全市安全形勢明顯好轉,實現新時代應急管理工作的良好開局。 一是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優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建立,實施市、區、街道三級安委會“雙主任”制度,出臺全市黨政部門及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規定,“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責任體系持續完善。不斷優化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體系,成立36個市級專項應急指揮部,部門協同、區域聯動、軍地協調、政企互助等應急處置機制逐步健全。全市應急管理機構改革基本完成。 二是依法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法規標準體系進一步健全,先后出臺《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深圳市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導則》等一批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標準規范。市、區、街道三級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標準化建設全面完成,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全面推行。各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執法力度不斷加大,執法處罰量、處罰金額連續多年全省領先。 三是風險防控機制成效初顯。持續開展城市公共安全風險評估,制定安全風險類別、點位、責任、風險成因及防控措施清單,強化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初步形成全市“紅橙黃藍”風險空間分布電子地圖。分年度壓茬推進50余項攻堅整治行動,完成清水河和東角頭油氣庫搬遷、福田花卉世界拆除和羅湖“二線插花地”整治,有效消除一批嚴重影響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開展“拓展空間保障發展”十大專項行動和城中村三年綜合治理行動,拆除消化違法建筑1.05億平方米,城市公共安全環境整體水平不斷提升。 四是災害防御能力持續增強。全面實施東部海堤重建、防洪排澇及老舊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完成210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區海綿城市改造建設。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成效顯著,連續11年實現地質災害零傷亡?;浉郯拇鬄硡^氣象監測預警預報中心正式啟用,預警預報信息發布能力大幅提升。完成地震與海嘯監測中心和震害預測二期、活斷層探測二期項目建設。創建165個國家綜合減災示范社區、6個省級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基地。 五是應急處置能力不斷提升。推進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57個市級專項應急預案制修訂,應急預案體系不斷完善。扎實開展桌面推演、“雙盲”實戰演練,有效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開展全市應急能力評估,制定應急物資儲備標準,應急物資保障能力不斷加強。開展油氣儲存區、危險貨物運輸、新能源公交車等重特大事故情景構建,進一步優化預防與處置應對措施。大力實施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組建重型工程搶險、危險化學品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國內首艘海上危險品應急指揮船“深海01”輪正式入列。新建(在建)城市消防站53座,建成小型消防站385座、微型消防站7504座,新增消火栓4.61萬個。 六是科技支撐能力穩步提高。成立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院和深圳防災減災技術研究院,組建應急管理和消防安全專家庫,有力加強技術支撐和決策支持。啟動應急管理“一庫、四平臺、N系統”信息化建設,“一網八庫”決策支持系統和“智慧建造”“智慧水務”“智慧海事”等一批智能化、信息化平臺相繼建成并投入使用。連續4年舉辦安全生產與應急管理科技成果展,推動物聯網、光纖、衛星遙感、無人機等先進科技、適用裝備的廣泛應用。 七是安全文明意識持續強化?;窘ǔ?ldquo;1+10+N”安全教育基地群,南山區安全教育體驗館獲“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授牌。依托“兩微一網一抖”等移動互聯網渠道構建融媒體平臺,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12·2全國交通安全日”、“5·12全國防災減災日”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打造“學習強安”平臺、“安全文明第一課”、“城市安全哨”等一批特色宣教品牌,分眾化開展安全理念宣傳和知識普及,市民安全意識持續強化,避險逃生及自救互救能力不斷提高。 八是共建共治格局初步形成。持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管理工作,公共安全義工聯、第一響應人等應急志愿者隊伍不斷壯大。健全隱患舉報獎勵機制,拓寬社會公眾參與應急管理工作渠道,強化信用激勵、聯合懲戒等市場治理手段應用。拓寬巨災保險保障范圍,廣泛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進一步發揮保險機構參與事故預防和災后恢復重建作用。 “十三五”時期,我市災害事故防控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災害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大幅下降,重特大災害事故實現“零發生”,成功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及“天鴿”、“山竹”等臺風,應急管理領域“十三五”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均提前完成(見表1)。其中,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十萬人口火災死亡率和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等相對指標接近國際一流城市水平。 表1 “十三五”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序號 指標名稱 2016年指標值 2020年實際值 “十三五”規劃目標值 1 生產安全事故起數 508 -39.56% (307) 下降8% 2 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394 -32.99% (264) 下降8% 3 各類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618 -43.04% (352) 下降10% 4 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0.0202 -53.3% (0.00943) 下降30% 5 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2.096 -49.43% (1.06) 下降15% 6 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 1.29 -51.94% (0.62) 下降10% 7 營運車輛萬車死亡率 3.88 -7.7% (3.58) 下降6% 8 十萬人口火災死亡率 0.092 -62.83% (0.0342) 下降10% 9 萬臺特種設備事故死亡人數 0.135 0 <0.19 10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 0 0 0 11 氣象預警信息覆蓋能力 >1500萬人次 >1500萬人次 >1500萬人次 12 室外應急避難場所(累計) \ 465 452 13 室內應急避難場所(累計) \ 662 659 14 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的時間 \ 5小時 <6小時 15 自然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 \ 0 <2‰ 注:指標來源于《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深圳市防震減災“十三五”規劃》和《深圳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各年度數據均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注:指標來源于《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深圳市防震減災“十三五”規劃》和《深圳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各年度數據均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 (二)“十四五”面臨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我市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深圳經濟特區、深圳先行示范區“雙區”疊加效應,加速推進實施綜合改革試點、深化前海合作區改革開放,全面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的關鍵時期,也是機構改革之后,繪制應急管理事業宏偉藍圖的第一個五年,需深刻認識城市安全發展面臨新形勢下的新機遇、新挑戰,充分借鑒國內外一流城市應急管理先進經驗,加快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1.主要機遇 一是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論述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科學指南和根本遵循。黨的十九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應急管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闡明了我國應急管理體制機制的特色和優勢,科學回答了事關應急管理工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推動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指明了方向和路徑。二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城市安全保障提供有利條件。“十四五”期間,深圳將進入“雙區”驅動、“雙區”疊加和“雙改”示范重大歷史機遇期,“深圳都市圈”一體化發展加速,助推應急管理工作向縱深發展;現代化產業體系的不斷完善,城市綜合承載力和空間資源利用效率的不斷提升,為城市安全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三是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強大科技支撐。“十四五”期間,深圳將率先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國內外高端科技創新人才加速聚集,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以及科技創新能力的突破,將為應急管理科技信息化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四是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為應急管理法治建設提供有力保障。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及首批授權事項清單明確提出支持深圳擴寬經濟特區立法空間,賦予在新興領域先行先試權,為應急管理領域開創性立法提供了強有力保障。五是國際交流合作為城市安全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深圳作為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引擎城市,將引領粵港澳大灣區深度參與國際合作,不斷深化與國際組織、港澳臺地區及國際一流城市在應急管理領域的交流合作,共享成熟經驗、先進技術。 2.面臨挑戰 一是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有待進一步優化。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職能定位,統籌協調運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條塊職能不清晰、“防”與“救”責任鏈條銜接不順、跨區域協調聯動處置機制不暢、資源難以有效整合等問題依然存在。全面參與粵港澳大灣區應急管理合作的體制機制尚未形成。二是應急管理法治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城市安全問題的能力不足,尚未形成覆蓋城市規劃、建設、運行各環節的全周期安全管理機制。應急管理法規標準體系仍不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安全標準不高,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求不匹配。執法“寬松軟”問題仍然時有發生,安全監管執法能力仍需進一步增強。三是重特大災害事故風險防范壓力依然較大。作為南方新興超大型城市,城市安全發展面臨嚴峻挑戰。臺風影響頻繁,強降雨多發,城市高強度開發建設誘發地陷、山體滑坡等災害風險較高,極端天氣變化對城市基礎設施防災抗災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人口、車輛、建筑高度聚集,商事主體登記數超350萬家,外來人員、過境車輛流動頻繁,城中村、高層建筑和地下空間眾多,海上船舶活動頻繁,各類安全事故多發易發。深汕特別合作區安全設施不足、基礎薄弱,風險不容忽視。以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新能源等為代表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不斷涌現,給城市建設、管理、運行帶來新問題、新風險。存量風險和新增風險交織疊加并日趨復雜,發生群死群傷災害事故的風險依然較高。四是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內生動力不足。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不強、自主隱患排查和防災避險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依然存在,特別是受常態化疫情防控、全球經濟下行等外部因素影響,新舊產業更迭加速,企業生產經營壓力增大,主動加強安全管理和投入的動力不足,員工流動性加大,生產裝置復工停產頻繁,安全基礎保障能力有削弱態勢。五是應急救援能力與現代化城市需要還存在較大差距。應急預案科學性、針對性、操作性、實用性有待加強,應急隊伍共訓、共練、共建、共戰機制不完善,應急救援力量及基地布局不盡合理,先進適用救援裝備應用不足,“全災種”應對處置能力有待提升。航空救援、海上搜救、緊急醫學救援等應急資源保障能力仍有待提升。六是科技信息化應用水平仍有待提升。各類科技資源未能有效整合,應急管理科技自主創新水平不高,應急管理裝備技術支撐不足,水下機器人等先進適用裝備配備不夠,遙感監測、物聯網、超前感知系統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應用水平不高。七是城市安全文化水平仍有待提升。外來勞務工數量多、流動性大、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識薄弱,職業安全教育不足、崗位安全技能不高。公眾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面和針對性仍然不夠,全社會整體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仍有待增強。八是社會共建共治能力仍有待提升。應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待進一步構建,行業協會、中介服務機構等各類組織發育程度不高,專業性不足,指導、服務能力不強。保險機構參與風險防控仍處探索實踐階段。 二、指導思想、規劃目標和發展策略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發揮“雙區”驅動、“雙區”疊加和“雙改”示范效應,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把安全發展貫穿城市發展各領域和全過程,對標國際最高最好最優水平,全面構建全主體協同治理、全要素系統防控、全過程閉環管理和全周期數字賦能的超大型城市應急管理新范式,不斷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全力打造安全高效的生產空間、舒適宜居的生活空間,努力讓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為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提供堅實穩固的安全保障。 (二)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到2025年,建成更高標準的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更高質量的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現代化應急管理能力體系,應急管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顯著增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進一步夯實,自然災害防治基礎更為牢固,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與重建能力大幅提升,全社會安全感明顯增強。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總量持續下降,因災死亡人數和經濟損失持續減少,打造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安全發展城市范例,基本形成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相適應的城市安全發展體系,初步實現善治安全、本質安全、智慧安全。到2035年,城市安全韌性水平顯著提升,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形勢穩定可控,深圳特色的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達到國際一流水平。 2.分類指標。十萬人口火災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等指標持續保持國際一流水平;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年均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年均每百萬人口因災死亡率等指標接近國際一流水平;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等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表2 “十四五”時期分類目標指標 序號 類別 指標 2025年 目標值 指標 屬性 1 安全生產 生產安全事故起數 下降15% 約束性 2 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 下降15% 約束性 3 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 下降10% 約束性 4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 0 約束性 5 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0.00791 約束性 6 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0% 約束性 7 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 ≤0.5 預期性 8 營運車輛萬車死亡率 下降6% 約束性 9 十萬人口火災死亡率 <0.15 約束性 10 萬臺特種設備死亡率 ≤0.1 約束性 11 百億元建筑業產值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8% 預期性 12 火災高危單位和超高層公共建筑消防遠程監控系統聯網率 100% 約束性 13 防災減災 年均因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 ≤2‰* 預期性 14 年均每百萬人口因災死亡率 ≤0.5* 預期性 15 年均每十萬人受災人次 ≤15000人* 預期性 16 氣象預警信息覆蓋能力 ≥2000萬人次 約束性 17 森林火災受害率 ≤0.9‰ 約束性 18 城市防洪(潮)能力 200年一遇 預期性 19 內澇防治重現期 力爭達到50年 預期性 20 臺風暴雨預報預警準確率 ≥80% 約束性 21 基層氣象災害防御組織體系完備度 100% 預期性 22 1.0級以上地震監測率 100% 約束性 23 主要河流控制斷面洪水預警發布率 100% 預期性 24 每百平方公里雨量(氣象)站數量 ≥5 預期性 25 臺風風暴潮增水預報偏差 50厘米 預期性 26 地震基本參數自動速報時效 ≤1分鐘 預期性 27 重點區域林火瞭望監測覆蓋率 ≥90% 預期性 28 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初步救助時間 <5小時 預期性 29 應急救援 專職消防人員與城市常住人口萬人配比率 ≥6 預期性 30 應急避難場所標準化建設率 100% 約束性 31 航空應急救援響應時間 ≤1小時 預期性 32 災害事故救援現場應急通信保障率 100% 預期性 33 森林消防應急隊伍達標率 ≥90% 預期性 34 海域(50海里以內)應急處置現場到達時間 <2小時 預期性 35 內河應急處置現場到達時間 <1小時 預期性 36 24小時森林火災撲滅率 ≥95% 預期性 37 區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裝備達標率 100% 預期性 38 應急管理干部專業培訓率 100% 預期性 注:1.安全生產類指標均以2019年末數據為基準,其余指標均以2020年末數據為基準;2.帶*為“十四五”時期平均值。 注:1.安全生產類指標均以2019年末數據為基準,其余指標均以2020年末數據為基準;2.帶*為“十四五”時期平均值。 (三)發展策略 1.堅持全主體協同治理。構建黨委領導責任、政府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從業人員自主責任、社會公眾協同責任“五位一體”多元共治的應急管理責任體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健全責任落實評估考核和監督管理機制,打通責任落實“最后一公里”。推進城市建設運行、生產生活各方主體共同參與城市安全治理,完善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共建共治共享機制,打造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城市安全治理新格局。 2.堅持全要素系統防控。以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領域全部風險要素為管理對象,分區域、分行業領域開展城市公共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治,實現城市安全要素管理的區域全覆蓋、行業全覆蓋、領域全覆蓋、災害全覆蓋,運用系統思維、系統手段加強城市安全風險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精準治理,提升城市災害事故風險一體化防控應對能力,切實將風險隱患消滅在萌芽之初、成災之前。 3.堅持全過程閉環管理。遵循城市發展、風險演化、突發事件演變的周期規律,對事前預防與準備、監測與預警,事中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活動進行全面管理,強化城市規劃與建設階段的源頭防控和事后追責與改進,形成全過程閉環管理模式。健全完善應急管理地方法規標準體系,大力開展風險防范化解定標對標達標行動,完善“網格巡查、巡辦分離、分類執法、全程監督”的全鏈條監管執法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應急管理法治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4.堅持全周期數字賦能。運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對城市安全運行全周期的“人”“物”“事”進行統一管理,以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為實體支撐,全面構建“1+11+N”的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體系,集成應急管理“一庫、四平臺”(應急管理大數據庫、安全防范平臺、監管執法平臺、監測預警平臺、聯合指揮平臺),打造具有深度學習能力的鵬城安全發展智能體,支撐城市安全風險“過去可溯、現實可知、未來可預”,全周期數字賦能提高應急管理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精細化水平,加快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三、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 (一)筑牢防災減災救災人民防線,提升社會動員能力 1.構建全民公益安全教育體系 實施全民安全文明素質提升工程,將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職業教育、來深建設者技能教育、干部培訓內容。制定實施全民公益安全教育計劃,開展市民普惠性安全教育。分類分級分層次開發具有深圳特色的安全課程體系,依托“學習強安”平臺為全體市民提供個性化需求、終身可追溯的教育培訓記錄服務。優化“安全文明第一課”培訓模式,提高培訓覆蓋面。 2.大力培養應急管理人才 依托安全教育基地和國資國企資源,建立公共安全培訓學院。依托城市公共安全技術支撐機構、市內外高等院?;蚵殬I院校,開設應急管理相關專業,建立應急管理博士后聯合培養機制,重點建設研究型人才培養基地。大力發展應急管理高職高專教育,有序擴大應急管理本科教育,加強應急管理應用型人才培養。實施安全職業教育“雙元制”,促進產教融合,完善產業工人職業培訓、等級認證、用工評價、誠信建設等配套政策措施,推動產業工人整體素質提升。 推動應急管理部門全面實行準軍事化管理,研究制定紀律條令和內務規范,健全教育訓練和隊伍培養體系,探索建立符合應急管理職業特點的待遇保障機制。加強應急管理干部隊伍建設,打造新時代忠誠干凈擔當的專業化應急管理干部隊伍。依托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加大干部應急管理能力培訓力度。大力實施政府應急管理人員全員輪訓計劃,分批次安排人員到國內外學習城市安全及應急管理先進經驗,提升監管專業化水平。提高應急管理干部專業人才比例,加強應急管理專家庫建設。推動國際應急管理學會(TIEMS)年會等國際論壇落地深圳。 3.打造應急管理宣傳教育系列品牌 將應急管理納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設體系,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城市安全文化。整合工會、義工聯、社區服務中心等各類平臺和載體,打造安全宣傳聯盟,大力提升宣傳教育傳播力和引導力。深入推進安全應急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持續打造“城市安全哨”“應急俠”等系列特色應急管理宣教品牌。創新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5·12全國防災減災日”“12·2全國交通安全日”和安全大講堂等公共安全主題教育活動。 4.構筑應急管理融媒體宣教矩陣 以互聯網思維優化資源配置,匯聚、傾斜更多優質內容、先進技術、專業人才、項目資金,做大做強“學習強安”平臺,打造新興傳播陣地。持續推進全市安全教育基地建設,形成“一區一場館、一街道一體驗場所”和交通運輸、建設工程、消防安全、防震減災等行業領域特色教育基地群,應用VR、AR等先進技術,促進宣傳教育以線下體驗為主向線上線下“雙體驗”轉變。開展全市安全教育基地星級評定,鼓勵安全教育基地創新爭優發展。 5.打牢防災減災救災基層基礎 實施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提升計劃,推進以“有班子、有機制、有預案、有隊伍、有物資、有培訓演練”等為主要內容的街道(鎮)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建設和社區應急服務站(點)規范化建設。推進街道一級森林巡防隊伍營房建設。 大力創建國家綜合減災示范縣和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不斷提升創建覆蓋面。開展深圳市社區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現狀調查,探索構建綜合減災社區“深圳標準”,力爭到2023年實現市級綜合減災社區建設全覆蓋。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納入社區民生微實事工程重要內容,全面開展社區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十個有”建設,打通防災減災救災“最后一公里”。 6.拓寬公眾參與城市安全治理渠道 拓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渠道,完善應急管理民主協商、民主監督機制。優化安全隱患舉報獎勵機制,建立“吹哨人”、內部舉報人等制度,鼓勵公眾積極參與隱患舉報,形成“12345”“12350”“96119”熱線、微信公眾號線上舉報等“多個平臺受理、一個后臺閉環管理”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應急響應社會動員機制,發揮社會公眾在信息報告和輔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7.培育扶持各類社會主體參與城市安全治理 加大行業協會、技術服務機構、志愿者團體等社會主體的培育扶持力度,明確協同責任,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促進各類組織進一步發揮應急管理協同作用。制定實施政府購買應急管理服務指導性目錄,引導并推動社會主體參與提供應急管理技術服務。探索建立第三方機構及專業技術人員服務質量星級評價機制,統一向社會公開應急管理技術服務機構名單,完善管理制度、標準及評價體系。 8.加強安全生產信用監管體系建設 健全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將企業安全生產信用信息納入統一、權威、可查詢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平臺,強化跨行業、跨領域、跨部門失信聯合懲戒,并定期發布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探索建立安全生產信用等級與行業準入、項目審批、獲得信貸等掛鉤制度。創新推行稅收優惠、招投標評標信用特別加分等安全生產“紅名單”正向激勵機制。推行“自我聲明+信用管理”模式,鼓勵企業開展安全信用評級和第三方安全評估,將企業承諾履行情況納入信用記錄。 9.發揮保險機構事故預防和風險分擔功能 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保險體系,引導保險機構參與風險治理,探索設立巨災保險基金,推動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個人巨災保險產品。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洪水保險等各類涉災商業型險種,鼓勵企業和個人積極投保,不斷擴大涉災保險覆蓋面。完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和信息化管理平臺,嚴格落實高危企業全覆蓋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強化對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情況的線上監測和線下抽查,到2022年,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參保覆蓋率達100%。建立完善火災公眾責任保險管理機制。推進保險機構與風險監測管理機構、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合作,探索構建“保險+服務”模式,提升保險機構事故預防技術服務水平。 (二)優化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提升依法治理和監管執法能力 10.健全應急管理法規體系 用足用好特區立法權,在城市安全發展、自然災害防治和應急救援等方面開展創新立法,打造“1+4+N”應急管理法規體系。研究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城市安全發展條例》,解決城市規劃建設、運行管理、更新維護等全周期安全管理問題。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方式方法,進一步規范和強化安全監管措施。制定《深圳經濟特區自然災害防治條例》,明確固化政府、企業、社會、個人的自然災害防治職責,建立災害社會共治機制。修訂《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進一步簡化優化消防審批程序,深化消防執法領域簡政放權,全面加強消防執法能力建設,持續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制定《深圳經濟特區應急救援條例》,提高應急救援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加快制修訂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燃氣管理、河道管理、城市軌道交通、道路運輸、戶外運動管理、文物建筑改造消防管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規。加快老舊小區消防安全、綜合交通樞紐、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城市高層建筑、游樂設施、大型綜合體、水上體育娛樂安全管理等重點領域政府規章編制進程。加強對應急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執行效果評估和立改廢釋工作。 11.打造應急管理“深圳標準”體系 加快構建多層次、高水平的應急管理“深圳標準”體系,推動“深圳標準”與國際接軌。建立健全標準立項、制修訂、審查實施管理辦法。加快城市安全發展重點行業領域、區域和關鍵環節應急管理標準制修訂,及時制定新產業、新工藝、新技術應急管理標準規范。分類分級制定完善各行業領域安全管理標準。全面實施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風險防范化解定標對標達標行動。探索在防洪排澇、極端災害天氣防御等方面制定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防災減災救災地方標準。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制定高于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企業標準、團體標準。 12.優化突發事件應對組織領導體系 完善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體制機制,實施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主任”制度,統一領導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由應急管理、衛生健康、公安部門分別負責組織指揮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善專項應急指揮部運行機制,強化行業領域專業處置及技術支撐作用。高標準建設各級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構建全市“1+11+N”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體系,形成感知、匯聚、研判、預警、決策、處置、反饋的全災種全流程閉環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海上搜救組織架構,加強海上搜救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建設。 13.完善安全管理組織領導體系 完善市安全管理委員會運行機制,更好地發揮統籌指導、綜合協調作用;健全安全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的專業委員會協調機制,持續發揮消防、交通安全、水上交通等專業委員會對本行業領域安全工作的協調督促作用,推動設立建設施工、旅游專業委員會,加強危險化學品聯席會議等其他行業領域專項協調機制建設,健全各專業委員會、聯席會議運行規則和工作機制,實現規范化、高效化運轉。健全安全生產經費保障機制,完善專項經費保障管理辦法,將全市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障范圍擴大至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和應急救援等方面。 14.打造自然災害防治統籌協調體系 整合市減災委相關職能,成立自然災害防治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明確自然災害防治職責,發揮應急管理部門綜合優勢與各部門專業優勢,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自然災害防治責任體系,形成一體化自然災害防治格局。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防治委員會工作機制,制定運行規則和配套工作制度。 15.強化基層應急管理體制改革和隊伍建設 深化街道(鎮)應急管理機構改革,整合安全生產、三防、消防、森林防滅火、地震地質災害救援、自然災害救助等應急管理職能,實施基層應急管理一體化治理。按照權責一致原則,依法賦予街道必要的監管執法權限;合理劃分區和街道應急管理執法職責,對街道有能力承擔的簡易執法事項,依法委托街道執法。 推動人員力量、服務重心和資源配置向基層下沉,打造專業化、標準化、綜合型基層應急管理隊伍。加強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技術檢查員和社會監督員隊伍建設。按照“區建街用、統分結合”的要求,健全專職安全員隊伍建設和管理使用機制。 16.提升基層風險管控和應急響應能力 健全安全生產網格管理體制機制,逐步實現基層安全風險防控網格化全覆蓋。按照監管事件(對象)標簽化、責任清單化的要求,對檢查事件(對象)按所屬行業領域、管理職責進行標簽管理并動態更新,依托信息化手段實行全流程管理。建立“市-區-街道-社區”四級災害信息員隊伍,強化日常管理和資源配置,提高災情信息報送全面性、及時性、準確性和規范性。加強基層應急救護、現場疏導、自救互救能力培訓,提升基層先期處置能力。 17.實施動態化的安全監管責任界定機制 強化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行業監管、行業管理和支持保障部門的關系,厘清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安全監管職責邊界,建立邊界清晰、條塊結合、權責一致的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建立安全監管職責動態調整機制,及時梳理新產業、新業態、新領域監管責任,消除監管盲區和漏洞。 18.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按照上級有關規定,依法整合法律法規賦予應急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權,集中由新組建的內設機構以本級應急管理部門名義統一執法。全面實行應急管理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模式和執法事項清單制度。加大對災害事故責任單位的責任追究力度,對發生死亡事故及嚴重違法違規企業應訴盡訴。探索建立安全生產民事賠償和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建立健全執法人員全過程動態管理制度,明確執法檢查、能力提升、考核培訓、輪崗交流、考核獎懲等工作機制。創新監管執法方式,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和“執法+專家”式執法。 19.健全責任考核評價機制 加大應急管理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和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的權重。進一步優化應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考核機制,建立差異化的災害事故控制、重點工作任務考核標準,提升考核效能。優化監督檢查、督辦通報、警示約談等責任督導工作機制,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度。 20.完善災害事故調查評估和責任追究機制 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和自然災害防治的權責清單,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建立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制度,明確調查評估范圍、工作程序和內容,分析災害發生規律特點,提出防治措施和工作建議。建立典型突發事件復盤評估與總結提升機制,聚焦處置應對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及不足,針對性提升同類突發事件應對能力。健全調查評估專業隊伍和技術支撐體系,引進專業機構、權威機構參與災害事故的技術調查分析,提高調查評估工作的科學性、整改措施建議的針對性。完善災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實評估機制。 (三)打造城市安全風險管控體系,提高風險監測預警和智慧治理能力 21.建立健全城市安全源頭治理機制 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試點進程,實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安全發展5年行動,構建符合先行示范區定位的安全發展指標體系。建立城市安全韌性定期評價機制,持續優化完善城市安全治理模式。加強城市規劃準入等源頭環節的安全防控,在編制城市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等各類規劃時應當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嚴格控制新增高風險功能區。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實施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研究建立城市重大危險源和厭惡設施退出或替代機制,完善高危行業企業搬遷改造和退出轉產扶持獎勵政策。大力推進“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提升工業安全生產的感知、監測、預警、處置和評估能力,加快形成工業互聯網與安全生產協同推進發展格局。 適應極端災害防范應對需要,優化城市各類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布局;提升城市防洪(潮)排澇系統災害設防標準,增設城市抵御臺風增水輔助設施;增設生命線工程保障能力冗余單元,完善雙水源、雙氣源建設,優化蓄、調、輸、配供水系統,提升城市安全韌性水平。大力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提升經濟活動密集區域的設計標準,加強地下空間防災配套工程建設,確保到2030年全市建成區80%達到海綿城市要求。充分考慮風雨浪潮疊加等極端情況,高標準規劃建設前海、大空港、深圳灣超級總部基地等重點片區防災減災設施。加強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全面推廣應急避難場所“有統一標識、有管理辦法、有保障經費”的規范化管理,重點推進深汕特別合作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建立完善大型體育場館、展覽館等公共設施平急兩用轉換機制。 22.強化城市安全風險動態評估管控 堅持全周期管理理念,將風險評估管控納入城市規劃、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全過程。完善城市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定期組織開展覆蓋全市各行業領域及區域的安全風險評估,形成安全風險清單;開展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建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數據庫。整合安全風險清單和自然災害數據庫,形成全市災害事故動態風險管控“一張圖”。推動地下管線、地面沉降、地質災害監測等各類公共安全數據共享。建立風險分析會商制度和重大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建立健全高風險區域整治掛牌督辦及系統性風險提級管控制度。 23.精準整治城市突出安全生產風險隱患 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責任,迭代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大力實施重點行業領域、高風險區域精準治理工程,重點加強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消防、建設工程、工礦商貿、既有建筑、特種設備、水上交通等領域專項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城市安全突出風險。 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責任:探索建立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責任制度,督促企業采取一切合理可行措施確保安全生產。推動企業建立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高危工藝、設備設施和危險作業等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行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抽考機制,落實企業“關鍵少數”安全管理責任。推動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全面落實安全總監制度。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公開承諾及事故企業公開道歉制度。 道路交通: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履職履責監管制度,嚴厲打擊客車變相掛靠、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營運客車和駕駛員脫離企業管理等突出問題。探索制定貨車掛靠經營的認定標準及安全監管辦法。對存在重大隱患的運輸企業實施掛牌督辦,持續深化“高風險企業”“終生禁駕人員”等曝光行動。持續推進泥頭車運輸線路和重型車輛密集路段系統性風險評估,加強事故黑點路段及隱患點排查治理。推進“小雜散”運輸企業安全管理體制機制研究,重點解決4.5噸以下貨車動態監管難題。全面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納管政策,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銷售、登記、上路、存放、充電、廢棄全過程安全管理;加大電動自行車駕駛員違規行為教育處罰力度。 大力實施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管理,完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監控平臺,實現危險貨物托運、承運、裝卸、車流運行等運輸全過程全鏈條安全監管。探索規劃建設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公共停車場。以深汕特別合作區為重點,大力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加強交通弱勢群體出行需求的分析研究,完善學校、商圈、工業區、居民區周邊隔離欄、減速帶、安全島、人行天橋、標識標線、信號燈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積極推動慢行交通發展,細化道路空間和交通設計,構建安全、連續和舒適的城市慢行交通體系。 危險化學品: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節全周期安全監管,建設危險化學品全流程監管平臺,實現危險化學品全流程一體化監管和應急聯動。優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對加油站、重大危險源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等重點區域、高風險環節動態管控。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合理規劃建設廢棄危險化學品集中處理設施。 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和安全風險集中治理行動。大力推廣危險化學品中間倉、儲存柜等地方標準,規范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工礦商貿企業及學校、醫院、科研機構等重點單位使用危險化學品管理。持續推進“自流黑”(自建儲罐、流動加油車、黑油點)問題排查整治,建立全過程長效管理機制。 油氣輸送管道及城鎮燃氣:推動油氣長輸管道布局調整優化,減少油氣長輸管道高后果區對城市空間利用的影響。嚴格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審查論證,加強油氣長輸管道監督檢查,引導油氣管道企業做好完整性管理和高后果區風險辨識、評估與全天候監測、管控。建立完善油氣管道保護工作體制機制,全面落實油氣管道保護“四個一”措施。全面實施“瓶改管”三年攻堅計劃,推動新建住宅實現管道天然氣全覆蓋,老舊小區、城中村以及餐飲場所等用戶實現管道天然氣“應改盡改、能改全改”,到2025年,管道天然氣普及率達90%以上。深入推進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老舊燃氣管網設備更新及燃氣管網智慧化改造工程,推動中壓燃氣管網安裝自動感知、預警終端。大力推廣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強化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溯源及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實行全鏈條信息化管控。 消防:完善消防站點布局規劃,優化消防站點布局,加快消防站點建設,加強消防站點通信設施、防護裝備、搶險救援器材、滅火器材等裝備配置。建立市、區、街道、社區四級火災風險防控體系。制定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計劃,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工程,實現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人員密集型企業、石油化工等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全覆蓋。加強超高層建筑火災監測與防控系統建設,實現全市超高層建筑消防遠程監控聯網率100%。推動超高層建筑管理單位組建消防安全專業管理團隊,配齊配強專、兼職消防隊伍,系統整治消防安全隱患,提升超高層建筑火災防控能力。完善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執法標準,推行消防行政審批線上監督管理,加快“智慧住建”消防行政審批管理系統建設。 加快推進老舊工業區、“三小”場所、城中村和老舊住宅小區等電氣線路嚴重老化、電氣火災隱患突出區域的電氣線路改造。建立消防車通道聯合執法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動。推動在家庭、廠房宿舍安裝獨立煙感、火災報警和應急逃生裝置。強化電氣安全“全鏈條”監管,加大電氣產品生產、銷售、設計、敷設、安裝、檢測、維保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新能源充電設施火災風險防控,研究推廣防滅火技術及先進適用裝備。 建設工程:構建現代化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體系,推進精品建造和精細管理。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加強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備條件的專業機構開展施工安全巡查和評估。強化深汕特別合作區農村自建房建設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實名制安全教育培訓,對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從業人員全覆蓋開展培訓教育及考核。 重點組織開展基坑支護、土方(隧道)開挖、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起重機械安裝、吊裝及拆卸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圍繞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論證和執行情況,相關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以及施工和監理單位履職情況等內容開展排查整治。重點突出對建筑工地起重機械使用、臨高臨邊作業、地下暗挖等高危作業環節的檢查治理。大力推行高處作業防護標準化、定型化、工具化,嚴格落實高處作業管理人員帶班作業等管理制度。 建立媽灣跨海通道、濱海大道下沉、深中通道、沿江高速前海段與南坪快速銜接工程等高復雜工藝重大項目全周期安全保障體系,運用信息技術實現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重要參數的實時動態監測預警。 工礦商貿:深化粉塵涉爆、液氨制冷、電鍍、鋰電池等重點領域環節專項治理。完善有限空間、動火、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安全操作規范,加強外委作業安全監護監控,強化工礦商貿企業現場安全管理。持續深入推進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在有限空間等高危作業場所推廣高危工藝智能化控制、在線審批和監測預警系統。 既有建筑:開展全市老舊房屋隱患排查及高風險區域危險房屋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泥磚房安全隱患,分期分批、先易后難開展深汕特別合作區泥磚房整治。探索建立既有建筑安全監測預警體系,強化對超高層建筑以及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地質災害易發區域、隧洞工程周邊區域建(構)筑物的動態監測預警及風險管控治理。深入實施暗渠暗涵上蓋及沿河建(構)筑物專項整治,固化形成“全面摸查—勘察評估—分類治理—長效監管”的全流程治理模式。對高層建筑玻璃幕墻開展全面風險排查、隱患整治工作。 特種設備:加強對學校、醫院、機場、車站、商場、游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監督檢查。推進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降低電梯運行安全風險。加強智慧電梯監測預警關鍵技術研究及試點應用,實現智能監控、早期預警、智慧監管、主動救援一體化管理。開展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專項整治,探索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智慧監管模式。強化液化石油氣瓶、車用氣瓶、槽罐車罐體等高風險壓力容器監督檢查。 軌道交通:壓實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主體責任,推動建立完善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監測預警體系,強化運營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提升軌道交通運營制度化、規范化、智慧化水平。加強對軌道交通工程在初步設計階段、試運營前、驗收階段的安全評價,以及運營前和日常運營期間安全評估、消防設施評估、車站緊急疏散能力評估。加強光纖傳感、電子圍欄、視頻識別分析等先進技術應用,實現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外界入侵智能化監測預警。修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專項應急預案,提升復雜狀況下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水上交通:充分發揮水上交通安全委員會作用,構建涉水交通安全陸海統籌協調機制,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海事合作機制建設。建立健全水上運輸安全、漁業安全生產、海上綜合執法等方面的專項協作機制,推動在資源共享、聯合執法、執法互認、行刑銜接等方面形成共治合力。開展海上交通安全風險預警預控智能化應用,建立風險預警預控聯動機制,構建水上交通安全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到2025年,實現重點港區、重要航路的智能化安全風險預警預控100%覆蓋。支持南山區率先構建水上交通動態管控新機制,打造海上安全示范區。強化對“四類重點船舶”以及警戒區、錨地、通航密集區等重點水域動態監管,嚴厲打擊船舶無證經營、超抗風力航行與生產,以及客運船舶超載、超區域航行、配員不足等違法違規行為。 漁業船舶:進一步夯實漁業安全基礎,強化漁業企業準入管理。理順漁業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建立健全與深圳發展需要相適應的漁業安全治理體系。推進蛇口、鹽田、大鵬、深汕等傳統漁港升級改造,全面實施漁港“港長制”,嚴格落實漁船安全生產“六個100%”制度。推動老舊漁業船舶減船轉產和更新改造,鼓勵使用標準化船型,推廣應用現代化的通導救生設備,加強風險預警信息化建設,實現在冊漁船、在港漁船24小時在線監控,提高漁民海上遇險應急處置能力。 其他領域:加強綜合交通樞紐安全管理,健全綜合交通樞紐安全監管協調溝通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重點提高新建道路、城市道路綜合管廊配套建設率。完善地下綜合管廊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入廊管線責權利內容及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地下綜合管廊正常運行。深化機場凈空保護安全專項整治和鳥擊防范安全專項整治。深化鐵路沿線環境安全專項治理。強化前海填海造地區域地質環境演變和保護對策研究。 強化規劃港區、水運中轉設施、口岸等特殊區域安全監管,規范作業區域場所安全管理,建立聯合執法機制。進一步加強平安港口建設,持續加強港口危險貨物集中區安全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建設智能化監測預警平臺。 加強基礎設施運行監測檢測,提高養護專業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完善長大橋梁隧道等重要基礎設施定期檢測、維護管養工作機制,實施橋梁隧道安全監測和加固改造工程。健全完善水、電、油、氣等城市生命線安全保護長效機制,嚴控第三方施工破壞事件。充分發揮國資國企示范引領作用,組建城市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專業團隊,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行數據信息庫制度,推行基礎設施全壽命、專業化運營管理。 健全完善地面坍塌防治長效機制,強化坍塌風險隱患分類分級治理。運用雷達探測車、微動探測等技術手段,全面排查地面坍塌安全隱患,重點對市政道路、三舊地區和暗渠暗涵等周邊區域的地面坍塌隱患進行檢測評估和專項治理。 建立完善人員密集場所及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評估制度,嚴格審批、管控大型群眾性活動,落實最大承載量測算及管控。加強物業安全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嚴格落實物業各方安全管理職責。加強寄遞物流行業安全管理,強化物流快遞倉儲場所、營業網點和運輸車輛安全隱患排查,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建立形成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監管體系。配合推進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信息平臺建設,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效率。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技術工藝和設施設備研發,推進各類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加速完成下坪垃圾填埋場安全隱患治理應急搶險救災工程。 24.提升城市自然災害綜合防范能力 實施自然災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持續加強汛旱風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氣象災害、森林火災等重點災種安全防范,提升城市災害防御能力,防范重特大自然災害。 汛旱風災害:加快三防領域信息化建設,實現前端智能感知、精細化動態模擬、實時預報預警和扁平化應急指揮等全流程人、技、物的智慧聯動與科學決策。開展水庫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持續推進病險水庫和水閘除險加固工程,利用5G等先進技術加強水庫等重要水工程汛限水位及結構安全監控。統籌加強深莞惠河道上下游防洪設施的規劃建設及調度指揮,提高流域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加強綜合樞紐、地鐵、橋涵隧洞、地下商場、車庫等重點設施防災減災系統建設,推進地下空間監測與監控,高標準落實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提升重要場所防汛防臺能力。加強各級三防系統標準化能力建設,推動基層三防職能銜接,推動搶險救援物資、救援設備下沉街道、社區,提升基層災害防御能力。加快推進深汕特別合作區防洪(潮)排澇體系建設,實現該片區50年一遇防洪標準;加強深汕特別合作區水庫、管渠等供水及調蓄系統建設,降低大面積旱災損失風險。開展強臺風等氣象災害影響下建(構)筑物安全風險預警核心技術研發。組織編制深圳市氣象災害防御指引,加強基層防御體系建設。 完善巨災情景下水、電、油、氣、路、訊等城市生命線工程應急搶險與救援、恢復與重建的應急準備,強化應急聯動,增強超大城市應對極端強降雨、超強臺風、超強風暴潮等巨災能力。針對下穿隧道、地鐵、地下車庫、商場等地下空間及下沉立交等設施建立防淹專項監測預警設施,完善信息共享、應急聯動機制,做好應急搶險及救援的物資、隊伍、通訊等應急準備。 地震災害:配合實施國家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廣東子項目,建設地震預警信息服務系統“深圳發布中心”。進一步加強斷裂帶的監測評估,充分考慮斷裂帶對大型建筑、深層地鐵軌道、高壓油氣管道、油氣庫等重要設施安全運行的影響。開展深汕特別合作區中心區斷裂帶探測及震害預測工作。在核電站、交通樞紐、重點學校等場所試點安裝2200個緊急地震信息接收終端,鼓勵社會公眾安裝“地震預警”APP,實現全自動秒級地震預警警報響應。鼓勵采用先進建造技術,對學校、醫院等重要公共建筑物開展排查和抗震性能鑒定。全面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對抗震性能不足的建筑物及橋梁設施進行建檔和抗震加固,重點提升深汕特別合作區建筑物工程抗震質量。探索開展基于地震風險評估的強震災害情景構建及應用示范。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設。 地質災害:完善市、區、街道、社區及責任單位五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群控體系。落實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6-2025),分年度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計劃,全面推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處置等工作。構建“天空地”一體化地質災害隱患識別“三查”體系,充分辨識全市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隱患治理。組織編制深汕特別合作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強化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確保配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與主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同步進行。加強東部巖溶塌陷地質災害分布區、重點山體、重點開發區域、地鐵線路沿線、住宅區周邊區域,以及關鍵地質災害隱患點動態監測及風險治理。開展西部濱海軟土分布區地面沉降調查。開展極端暴雨條件下滑坡災害的模擬預測、監測與應急技術和工程裝備研發,建設全市統一的邊坡安全風險評估與監測預警系統,建立完善責任清晰、過程規范的一體化管理模式。強化地下水監測和地表形變監測的技術研發及應用,建立基于地下水監測和地表形變監測的動態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 海洋災害:將海洋災害防治納入全市自然災害防治體系,構建應急準備、監測、預警、響應、指揮、應急處置全鏈條的海洋災害防御體系。加快推進東、西部海堤防潮體系建設,實現東部海堤防潮達到200年一遇的標準。推進東部海上救援基地、避風錨地建設。實施海岸線整治修復,重點推進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而受損的岸段生態修復。建設海洋立體觀測網工程,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智慧海洋監測網絡體系建設,建立海洋數據采集標準化流程。試點建設海洋生態災害應急預案,構建預警信息靶向快速發布體系,提升海洋生態災害處理效率。 森林火災:加強森林火災防治規范化建設,提升整體森林火災防控與應急能力。維護、新造生物防火林帶,完善森林防滅火蓄水池建設。高標準規劃建設直升機起降點和取水點,加快森林防滅火直升機服務力量建設,健全完善直升機參與森林防滅火一體化工作機制。充分運用北斗巡護終端等設備,提升林區巡護效能。加強專業撲火隊伍裝備建設,提升救援裝備現代化水平。對市級重點森林火險區實施綜合治理行動,加快構建與深汕特別合作區森林高火險區特征相適應的智能防火體系,有效提升林火防控及撲救能力。 25.迭代推進“一庫、四平臺、N系統”信息化建設 全面總結“十三五”期間應急管理信息化試點建設工作經驗,推動科技信息化技術在智慧應急領域先行先試、示范推廣和迭代升級。以應急管理大數據庫為基礎,構建全域可視的城市安全數字孿生模型,實體化運作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全面推進安全防范平臺、監管執法平臺、監測預警平臺、聯合指揮平臺建設,做到“一庫”匯聚全域數據、“一屏”全員教育培訓、“一網”監管執法閉環、“一圖”風險感知預警、“一鍵”聯動指揮應戰,實現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跨系統、跨業務的城市安全協同治理。加快危險化學品、消防、城市生命線、電梯、自然災害防治等重點行業領域“智慧應急”信息系統立項建設。 26.創新災害事故監測預警機制 建設完善氣象、地震、森林火災、海洋等災害,以及水庫大壩、交通樞紐、橋梁隧道等重大基礎設施監測預警網絡,構建精細立體氣象災害綜合監測網,打造全域覆蓋、全時可用、多維融合的智能化、精準化城市災害事故監測預警體系。 大力推進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平臺建設,推動建設國家城市安全監測預警技術創新中心,高質量完成全國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試點工作。建立基于城市全要素、全災種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匯聚融合各區域和重點行業領域監測預警資源,及時發布城市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完善風險監測預警和跟蹤處理閉環機制。建立歷史事故誘因深度挖掘分析方法,顆?;芯糠治鰵v史和國內外近期發生的典型災害事故,超前預警、有效管控類似災害事故。完善粵港澳大灣區氣象監測預警預報中心功能,加強深港澳重大災害及氣象、水文、海洋信息互通,提升災害預警準確性。協調推動應急管理部衛星所“南方數據分發中心”在深圳落地。 27.加強智能化監測預警網絡建設 全面加強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和生命線系統物聯網感知、光纖傳感硬件設施建設。加快交通運輸一體化智慧管控平臺建設,實現城市交通出行、客運貨運聯調、交通運輸安全、基礎設施運維一體化智慧管控。全面推進長途客運車輛、旅游客車、新能源營運車輛、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升級安裝主動防碰撞、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督促?;分攸c企業、重大危險源企業按規定100%安裝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安全儀表系統。加強深基坑、盾構機、塔吊等重大風險實時監控和遠程預警。建立基于InSAR、GIS、物聯網等技術的既有建筑安全風險動態監測預警網絡。探索在前海等填海區域建立永久性水文監測站、地質觀測站,為填海區既有建筑、基礎設施等安全運營管養提供支撐。探索將災害事故監測預警功能融入5G多功能智能桿,進行一體化建設。 開展防災減災對地觀測星座工程建設,探索建設“衛星數據分析研究中心”,形成面向多災種、全過程的天地一體化立體監測能力。優化水文站網布局和功能,建設城市內澇積水點智能監測、聲光電預警及標識系統。推進地震臺網設備更新改造,加強華南地區地磁、地殼形變、重力等地球物理站點監測數據共享及應用研究。加強地質災害和危險邊坡自動化監測網建設,在重大隱患點安裝自動監測系統。加強森林火險預警系統、衛星遙感系統和林火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增強森林火災“星、空、地、人”一體化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能力。試點建設海洋智能感知觀測網、海洋生態災害監測預警平臺和海洋多源大數據管理服務平臺,探索構建無人機、無人船與監測技術聯用的陸??沼^測體系。 28.實現預警信息快速精準發布 升級深圳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融合“報、網、端、微、屏”各種資源,打造災害事故信息全媒體傳播矩陣。提升分區預警短信精細化發布能力,實現指定區域或特定人群精準推送。建立應急廣播體系,加強應急廣播大喇叭系統建設。健全深汕特別合作區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機制。 29.健全應急管理科研創新機制 將應急管理科技研發納入全市科技研發規劃。支持引進國內外一流應急管理科研院所、機構和企業,打造城市公共安全技術聯合創新平臺,促進應急管理領域科技創新應用。加快部市共建國家城市安全發展科技研究院(基地)建設,支持依托市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院、深圳防災減災技術研究院等研究機構,建設消防安全、工程安全等領域的實驗平臺,積極推進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應急管理部重點實驗室建設。推進防災減災國家級重點研發中心建設。開展國際前沿應急管理科技情報信息搜集與分析,為城市安全治理提供決策參考。 30.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全面推動衛星遙感、人工智能、區塊鏈、5G等先進技術在城市監測預警、應急救援等領域的深度應用,大力開展水下救援、超高層建筑滅火救援、光纖傳感等各類先進搜救應急裝備技術研發。制定安全應急產業引導扶持計劃,重點依托國資國企優質資源、具有安全應急產業發展基礎的工業園區,研發先進安全應急產品裝備,打造安全科技成果孵化和集聚中心。不斷提升應急安全科技展舉辦水平,形成品牌效應,打造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安全應急產品展示交易綜合平臺。 (四)建立專業高效的應急處置體系,提升輔助指揮決策和救援實戰能力 31.完善科學實用的應急預案體系 持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修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配套完善專項預案、部門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以及城市生命線、重大活動保障等應急預案。強化城市綜合應急能力評估,開展城市級聯耦合巨災“情景-應對”研究,建立巨災情景庫,完善應對預案和處置方案。針對地下場站、地下商場、下穿隧道等重點地下設施及可能造成較大影響的內澇區建立“一點一預案”。建設數字應急預案智能應用平臺,推動應急預案編制數字化、應用智能化,實現指揮決策科學化。 32.健全反應靈敏的應急響應機制 完善突發事件分級響應和“四個一”應急處置機制,提升災害事故處置效能。強化軍地應急聯動機制,優化對接渠道和方式,進一步提高軍地聯動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應急管理區域合作,完善深港、深莞惠汕河等城市級應急救援區域協調聯動合作機制。鼓勵推動市內各區之間、深汕特別合作區與周邊城市建立應急救援跨區聯動機制,促進應急處置能力共建、應急資源與應急救援力量共享。大力推行“雙盲”演練,強化各類應急預案的實戰檢驗。加大應急指揮“四合一”保障力度,提升一線指揮保障能力。推動應急、公安等專網通信資源共享,形成融合互通的專網共用平臺,定期開展應急指揮調度演練,打造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應急通信聯動機制。 33.健全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機制 全面總結評估新冠肺炎疫情應對經驗和不足,健全完善重大突發事件下關鍵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配、運輸、管理機制,優化重要應急物資產能區域布局,逐步建立應急物資政府儲備與社會儲備、實物儲備與產能儲備相結合的保障機制。分類制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目錄、規劃指標。完善鐵路、軌道交通、民航等各類應急運力儲備機制,支持骨干物流企業參與應急供應鏈平臺建設。建立健全以政府部門為主導,以國資國企為運行主體,協調社會各方力量共同參與的戰略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戰略和應急物資信息管理平臺,建立數據集中、資源共享的物資保障數據庫,實現資源信息統一管理。健全緊急情況下資金投入和應急資源調用、征用補償機制。 34.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依托消防救援隊伍,強化高層建筑、地下工程、軌道、核生化、復雜地質條件、水下、海上等災害事故救援能力,打造應對“全災種、大應急”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依托森林消防隊伍,配備先進技術裝備,打造應急救援尖兵力量。持續加強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海上搜尋與救助、航空救援、危險化學品、城市生命線等各類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構建緊急醫學救援網絡,健全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和突發事件心理干預救援隊伍。組建以市屬國企為主的建設工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作為我市建設工程領域應急救援主力軍。加強小型消防站、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建設,提升快速反應、救早滅小能力。采用政府購買服務、補助補償、保險保障等方式,鼓勵扶持社會應急力量蓬勃健康發展。建立健全各類應急力量共訓共練、救援合作機制。健全完善深港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跨境“快速通關”機制,提升跨境救援效能。 制定搶險救援、應急保障、個人防護等配套裝備目錄,加大復雜環境下救援破拆和生命支撐裝備、應急通信集成裝備、便攜式個人定位與求救裝備、特種車輛、搜救機器人、超高層建筑滅火等先進適用裝備采購及配備力度,推動應急隊伍專業裝備建設,提升高風險區域、復雜災害事故環境下救援能力。 35.加大應急救援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建設集成應急物資儲備、應急救援隊伍訓練、宣傳教育多功能為一體的應急綜合救援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設消防戰勤保障中心、消防救援指揮中心,完善以城市消防站為核心、街道專職消防救援隊伍和小微型消防站為補充的消防站體系,加強與超高層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設。推進消防與應急救援國家工程實驗室深圳分中心建設。推進帳篷化、方艙化現場衛生應急處置中心建設。依托城市公共安全研究機構建設重大突發事件實景仿真實驗室。升級完善現有溢油應急設備庫,積極向國家爭取在深圳設立區域溢油應急設備庫。加快海上搜救中心建設,推動政府海上搜救應急基地、搜救應急救助點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研究建立海洋安全應急研究機構,探索建設深遠海應急保障與救援基地。加大海上搜救應急通信網絡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推動5G網絡深圳海域全覆蓋。加快5G專網、寬帶無線專網面向應急場景應用的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極端情況下的衛星、短波、全向微波、現場自組網等非常規通信能力,構建公專并舉、寬窄融合、多技術方式組合的泛在融合城市應急通信網絡體系,提升應急通信韌性水平。 36.完善災害事故救助恢復機制 健全災害救助資金預撥機制和救災物資保障聯動機制,完善特殊群體人員臨災轉移、易受災人群救助機制,構建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救助體系。建立健全市、區、街道、社區四級社會捐助體系,鼓勵引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社會救助。 探索制定超大型城市巨災應對方案,建立大規模人員避險撤離、城市基本功能迅速恢復等機制。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推廣應用可恢復功能結構體系,提升設施抗損毀和快速恢復基本功能的能力。 四、重點工程 (一)安全文化示范引領工程 推進“一區一教育場館、一街道一體驗場所”安全教育基地群建設。建設交通運輸行業駕駛員安全科普教育體驗中心。推進深圳市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基地改造升級。制定全民公益安全教育計劃,實施全民安全文明素養培育工程。推進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質量提升和課程體系開發,建設深圳特色的校園安全教育課程體系。建立工程建設行業和交通安全終身教育體系,實施建設行業產業工人和交通運輸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提升工程。 (二)安全生產風險防控工程 推進城市公共安全綜合實驗平臺(基地)建設。大力實施地鐵運營安全保障工程。加強城市公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系統建設,構建全市安全風險“一張圖”。推進城市生命線、危險化學品、有限空間、既有建筑結構安全、超高層建筑火災、電氣火災等安全生產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及應用,全面提高重點領域風險智慧管控水平。開展危險化學品全流程動態風險管控系統建設。推進特種設備檢驗測試基地建設,強化智慧電梯監測預警關鍵技術研究及試點應用。建設交通運輸一體化智慧管控平臺,大力開展營運車輛主動安全防控系統應用。 (三)災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完成東部海堤重建、西部海堤防潮及深汕特別合作區防洪(潮)排澇系統建設,實施重點流域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及暗渠化河道治理工程。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完成全市177座水庫和51座有壩山塘安全鑒定和除險加固。實施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構建氣象、地震、地質、海洋、森林等重點領域災害風險“一張圖”。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形成全市災害綜合防治區劃圖。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實施邊坡風險調查與風險監測預警,構建全市邊坡安全動態“一張圖”。建設深汕特別合作區氣象基地和水文站,支持完成深圳-大灣區亞公里尺度精細化數值天氣預報。建設智慧三防、森林火險預警和林火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開展對地觀測星座工程建設,探索建設衛星數據與應用中心,形成天地一體化立體監測能力。 (四)“一庫、四平臺”信息化建設工程 推進全市“1+11+N”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體系建設,分級打造城市安全監測預警和突發事件聯動指揮中樞。全面匯聚、整合、治理各行業領域數據,構建應急管理大數據庫。依托“學習強安”平臺和安全教育基地,建設“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公眾”共同參與的安全防范平臺。以提升安全執法效率和質量為目標,圍繞“全過程”執法閉環監管,建設監管執法平臺。加強安全風險感知網絡建設,實施全要素風險綜合監測預警、智能態勢分析、閉環動態管控,建設監測預警平臺。以全面感知、融合通信、決策支持等技術為支撐,建立融合通信指揮體系,建設聯合指揮平臺。打造城市公共安全技術聯合創新中心,支撐安全應急產業快速發展。 (五)應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推進市應急綜合救援和科普教育基地、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消防應急救援實戰訓練基地、消防戰勤保障中心和消防救援指揮中心建設,優化城市消防站、小微型消防站建設布局,形成5分鐘覆蓋及快速反應能力,提升應急指揮救援能力。加快推進森林消防直升機基地、起降點建設。加快海上搜救基地建設,推進海上搜救應急平臺及信息化建設,提升海上應急救援能力。推動數字應急預案智能應用平臺建設。大力實施應急救援裝備建設工程,構建專業化、特色化的應急管理裝備體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落實重點項目和主要任務。市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制定規劃實施方案,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協調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確保規劃目標任務有計劃、按步驟得到落實。 (二)加強支撐保障 各單位要積極做好年度部門預算的應急管理經費保障工作,結合資金狀況和工作實際,加大人、財、物投入,為規劃布局的重大項目和任務實施提供保障。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拓寬投融資渠道,積極引導金融、保險、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規劃實施。 (三)加強考核評估 市應急管理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監督評估制度,加強規劃任務落實和評估考核,將規劃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全市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考核內容,并組織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確保“十四五”規劃任務目標順利完成。
掃描二維碼,下載 附件一 應急管理“十四五”重點項目
附件二 名詞解釋 1.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十個有”:有組織體系、有大喇叭、有警報器、有避難場所、有風險地圖、有明白卡、有應急值守、有應急照明、有小冊子、有宣傳欄。 2.油氣管道保護“四個一”措施:油氣管道“一張圖”,動土作業“一張表”,網格管理“一錨定”,專業巡查“一捆綁”。 3.地質災害隱患識別“三查”體系:高精度光學遙感+InSAR 的“普查”,機載 LiDAR+無人機航拍的“詳查”,地面調查核實+監測的“核查”。 4.“四個一”應急處置機制:一位分管市領導和一個部門牽頭負責,成立一個工作專班跟進處置,制定一個專項工作方案統籌應對,統一一個口徑上報和發布信息。 5.“四合一”應急指揮保障機制:應急指揮實行衛星電話、無人機、指揮車、通訊保障系統的標準配備。